各学院: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<2018年安徽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>的通知》(皖教助函〔2018〕7号)以及我校实际,为切实关心和帮扶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落实资助育人相关工作,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学生资助“百千万”走访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、辅导员、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户走访工作组,具体负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走访工作。
二、走访对象
我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以及2018年已被我校录取并经媒体报道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。重点走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、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、特殊群体学生(单亲家庭、孤残家庭等学生)、家庭发生重大突发变故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等。
各学院走访人数不少于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总数的5%(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),其中实地走访各学院不少于5人。
三、走访形式
(一)实地走访
学院要结合校领导慰问暑期社会实践队、招生宣传、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以及就业市场拓展等活动统筹安排,确定走访路线。根据走访对象分布情况,学院之间可以联合组队,可以选择到受助学生家中及所在地的基层组织(乡镇、居委会、村委会)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受助及建档立卡学生等情况。
(二)召开座谈会
暑假前、开学初,各学院可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。参加座谈会学生要覆盖不同年级、不同专业及享受各类资助的学生。参会人数不低于本学院受助学生总数的3%;
(三)受助回访
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,本着方便、快捷、实用的原则,可通过电话、信函等传统方式和微信、QQ等新媒体方式回访学生家长,表达关心和问候,回访人数不少于本学院受助学生总数的2%。
(四)宿舍走访
开学初,对新增的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各学院可以深入学生宿舍进行走访慰问。
四、走访任务
(一)宣传国家、学校资助政策;
(二)调研对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
(三)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、生活状况,地方政府对该家庭的帮扶情况等;
(四)反馈当前受助学生的学习、生活情况;
(五)资助走访对象及家庭。
五、走访经费
(一)学校慰问金按各学院认定的困难生总人数5%比例乘以每人400元标准进行下拨,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实地走访慰问;
(二)各学院可根据走访学生的困难程度和学生家庭实际确定慰问标准。
六、走访安排
(一)制定走访方案(6月29日前):学院研究、制定走访方案,确定走访对象,并于6月29日(周五)17:00前将走访安排表(附件2)(电子版、纸质版各一份)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;
(二)组织实施走访(9月30日前):各学院利用暑假时间开展实地入户走访,在放假前或开学初可以辅以开展座谈会、信函、电话等形式的回访;
(三)撰写回访总结(10月12日前):各学院要对回访工作及时进行总结,并于10月12日(周五)17:00前将活动总结(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)报送至校学生资助中心;
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xszzgz@ahut.edu.cn校内邮箱,纸质版(学院盖章)送至秀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。
七、走访要求
(一)精心安排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认真制定走访方案,精心设计入户走访路线,注意走访中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。
(二)严肃纪律。各学院在组织走访中要做到节俭务实,作风正派,清正廉洁,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,严禁借机走访景点,坚决杜绝接受家长宴请、接受家长以任何形式给予的实物或委托家长办事、向家长做不利于学生成长的任何承诺等。
(三)务求实效。各学院要对走访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深入了解,确保精准资助。同时,还要将走访工作与学生资助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、学风建设、诚信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。各种形式的走访及补助经费的发放原则上要在九月底前落实到位。
(四)考核表彰。各学院要认真开展走访活动,走访工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,学校将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。
联系人: 张火发 王晶
联系电话: 2315077 2315834
校内邮箱:xszzgz@ahut.edu.cn
特此通知
学生工作部(处)
2018年6月25日